日本司法書士会連合会

司法书士的业务

1 房地产登记的代理人

房地产登记是一项将土地以及与建筑物相关的信息(所有人、面积、有无担保等)记载到由法务局管理的“登记记录”上,并在社会上大范围公开,从而保护房地产交易安全的日本制度。 司法书士从事代办包括因房地产买卖、赠与、继承等事由而发生的名义变更,以及抵押权、租地权登记在内的,与房地产产权相关的登记手续业务。 日本的房地产登记申请业务由司法书士来承担,司法书士通过对与房地产相关的各种权利关系,即人、物、意图等进行确认,从而为维护市民的权利做出贡献。

2 商业登记的代理人

在日本,公司等法人必须遵照公司法等法律,将法律规定的事项记载到由法务局管理的“登记记录”上。 不仅在更换董事、变更商号及目的时,而且在为了使公司得到更大的发展而进行增资、合并以及分拆等机构改组时,公司登记都将发挥其重要作用。 身为法人登记申请代理人的司法书士,作为商业登记的专家为商务交易的安全做出贡献。

3 成年监护人业务人

在日本,有一项针对痴呆症及智障等缺乏判断能力的,甚至难以管理自身财产的人士而设立的,通过由家庭裁判所(家庭法院)任命“成年监护人”等方式以保护其财产的“成年监护制度”。 司法书士为了支援“成年监护制度”,1999年12月率先成立了名为成年监护中心法律援助的社团法人(现称:公益社团法人)。目前属下的司法书士己超过30%※,他们正竭尽全力投身于成人监护业务。 在将非本人亲属的第三人选为监护人的类型中,司法书士由家庭裁判所任命成为成年监护人的所占比例最多。(※截至2014年6月)

4 法院的诉讼业务等人

在日本全国各地均设有称为“简易裁判所”的法院,主要处理发生在人们身边的琐碎的民事纠纷。 获得法务大臣认定的司法书士(认定司法书士)同样分布于全国各地,作为140万日元以下的民事诉讼及调停代理人,他们正在简易裁判所中发挥其积极作用。 此外,司法书士不仅可以担任简易裁判所的代理人,还能承担更宽泛的审判业务。 通过制作向地方法院及上级法院递交的起诉书、答辩书等方式,司法书士可与当事人“齐心协力” 为当事人诉讼提供支援。

5 申请归化(入籍)业务人

在日本出生长大的外国人以及希望定居日本的人士,如想取得日本国籍必须获得法务大臣的批准。而不仅取得日本国籍所应具备的条件非常严格,而且必须提供的书面材料也极为复杂。 司法书士则通过为办理归化手续出谋划策、制作应提交的书面材料、收集整理所需资料等方式,为外国人取得日本国籍提供帮助。

6 其它业务

日本设有“供托制度”。供托就是为达到一定目的,将金钱等委托法务局保管,最后由指定的人接受这些金钱的制度。例如:委托保管公寓的租金、买卖房屋的中介公司等按照法律规定寄存营业中的保证金时需要利用该制度。司法书士将为此代办相关手续业务。 此外,日本国土狭小,明确相邻土地的权属界线则显得尤为重要。鉴于日本人不太愿意进行争执,故日本设有非经诉讼而是由法务局来指定正确界限的制度。司法书士代办“权属界线指定手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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